利津县公安局盐窝镇派出所空调安装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利津县公安局盐窝镇派出所空调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良好使用效果;本项目预算资金5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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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该项目需要采购空调一批。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为盐窝镇派出所使用,满足盐窝镇派出所制冷制热需要。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及所供货物标准强制性条文。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具体参数。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良好使用效果; (2)地点:利津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货物标准、期限、效力等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良好使用效果。 8.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要求:标准及依据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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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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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19年7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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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利津县公安局 | 地址:利津县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520546923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涌金广场A座507室 |
联系人:徐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012018 |
『附件:利津县公安局盐窝镇派出所空调安装政府采购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