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农业农村局高密市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药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高密市农业农村局拟就其所需高密市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药品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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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标包划分:共分两个包。 项目预算:共49.54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供货(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供货至乙方仓库(乙方需在使用地设立仓库用于存放本批货物),按甲方要求时间之日起1日内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要求标准。 4.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售后服务标准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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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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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3日起,至2019年7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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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高密市农业农村局 | 地址:高密市康成大街2999号融智商务综合体4#楼 |
联系人:李宗清 | 联系方式:0536-2342334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诚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青岛李沧升平路71-1 |
联系人:李想 | 联系方式:0536-2896297 |
『附件:高密市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药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