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东港区社会综合治理平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区社会综合治理平台”项目 2、项目预算:382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编号:SDGP37110220190200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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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东港区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包含软件设计、开发、上线、运行、验收、培训等内容。 2、采购数量:一套。 3、采购品目代码、名称:D03-其他服务。 4、项目交付期、地点: 1)交付实施时间30天,招标人指定实施地点。 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2)验收程序及标准(可另附明细附件): 根据《鲁财采〔2018〕70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应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按照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质量、服务、安全标准等内容,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书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按国家相关要求,邀请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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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采购需求经过专家论证,专家:费立云;肖云峰;廖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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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3日起,至2019年7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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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 | 地址:日照市兴海路40号 |
联系人:曹向兵 | 联系方式:0633-366419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 地址:山东日照东港区泰安路1791201室 |
联系人:李帅 | 联系方式:18663370097 |
『采购需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