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局(济宁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办公室)“两区划定”第三方验收机构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 9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83号),结合我市实际,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划定工作(简称“两区划定”)。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具体任务是到2019年底,全市完成49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小麦生产功能区450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35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40万亩,玉米面积为于小麦复种面积)和50万亩棉花生产保护区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本项目为“两区划定”第三方验收机构的采购,资金预算为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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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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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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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4日起,至2019年7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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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宁市农业局(济宁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办公室) | 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院内 |
联系人:李猛 | 联系方式:0537-296737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济宁市新城发展大厦B座二楼四区 |
联系人:曹书凯 | 联系方式:0537-7977997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