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发区岳程办事处黄河路与广州路人行道车位隔离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岳程街道办事处要求,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岳程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拟就岳程街道办事处黄河路与广州路人行道车位隔离设施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为岳程街道办事处黄河路与广州路人行道车位隔离设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352601.56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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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岳程街道办事处黄河路与广州路人行道车位隔离设施建设项目;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采购人要求标准并验收合格;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要求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5.工期:20日历天;6.地点:黄河路与广州路(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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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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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5日起,至2019年7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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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开发区岳程办事处 | 地址: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岳程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马主任 | 联系方式:1555077200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宁邹城太平东路2777 |
联系人:刘军显 | 联系方式:18053053236 |
『车位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