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潍坊市潍城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要求2019年6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完成“全省一张网”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主要包括平台软件建设车 载终端建设等内容。 本项目所需资金已由区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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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潍坊市潍城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潍城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3、采购单位:潍坊市潍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采购预算:224810元。 (二)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安排:详见采购清单。 1、具体内容根据实际结算. 2、负责免费培训及三年内平台运行维护、升级等。 3、区属事业单位车改后,车辆可一并纳入平台管理,产生费用依据本次中标价直接使用,据实结算。 (三)采购类型:服务。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需满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供应商的规定;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九)项目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地点: 本项目交付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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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政策体现完整,符合采购合理合规性要求。(详见专家论证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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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5日起,至2019年7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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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潍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北宫西街7999号 |
联系人:崔永真 | 联系方式:0536-818861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潍坊综合保税区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市高新区创业街18号 |
联系人:马成栋、王洋 | 联系方式:0536-8886766 |
『需求方案扫描及专家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