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分局潍坊经济开发区夜景亮化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提升城市环境,我单位拟对潍坊经济开发区夜景亮化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该项目主要对新华路、乐川街、泰祥街沿街高层建筑进行亮化提升改造,本项目预算约2702282.3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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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潍坊经济开发区夜景亮化项目主要对新华路、乐川街、泰祥街沿街高层建筑进行亮化提升改造,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宜辉现代城、花样年华、香岸花园楼宇亮化,预算约1036134.33元;二标段:新海枫景、鸿泰雅园楼宇亮化,预算约835549.23元。三标段:五洲花园、友谊老年公寓楼宇亮化,预算约830598.77元; 2.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施工标准及规范等要求。 3.须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详见采购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给予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及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4%的加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 5.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工。 地点:潍坊经济开发区。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根据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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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政策体现,符合采购需求合理合规性要求。 参与论证的评审专家具体名单: 序号 论证专家 工作单位 1 姚明慧 潍坊鸢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 于加涛 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 赵磊 潍坊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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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5日起,至2019年7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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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分局 | 地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民主街10066号 |
联系人:周晓东 | 联系方式:0536-856523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禾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世纪东方商务大厦B座 |
联系人:李刚 | 联系方式:13070712217 |
『潍坊经济开发区夜景亮化项目需求方案(网上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