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洼街道办事处乡村振兴实施规划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乡村振兴实施规划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6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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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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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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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8日起,至2019年7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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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张家洼街道办事处 | 地址:张家洼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曹恭祥 | 联系方式:13561718066 |
2.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公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地址:山东莱芜莱城区文化北路莱城公安分局沿街楼 |
联系人:韩传海 | 联系方式:0634-6229732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