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术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美术馆物业管理服务,预算为80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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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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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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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9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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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美术馆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777号 |
联系人:杨庆庭 | 联系方式:8130500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伯乐路190号 |
联系人:滕军山 | 联系方式:67800513 |
『山东美术馆物业管理服务.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