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职业中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一年,预算金额: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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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物业管理服务,1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物业服务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价格分和技术分各4%幅度的加分。 6.工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 项目实施地点: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按照工期要求施工,确保交付时间。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物业标准规范等。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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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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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9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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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鱼台县职业中专 | 地址:鱼台县湖凌三路南首西300米 |
联系人:缪秀峰 | 联系方式:130537855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30百丰大厦3楼 |
联系人:张龙 | 联系方式:13853766788 |
『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