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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07-10发布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需求公示

   日期:2024-06-10 21:27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winwa       浏览:13    
核心提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本项目为济宁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前提和基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宁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前提和基础。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布局,并探索未来济宁市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双评价”专项研究将为济宁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夯实基础。资金预算为18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10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济宁市海关路11号
联系人:房传兰 联系方式:0537267765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舜华路2000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联系人:陈盼 联系方式:18660175859
『需求方案(双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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