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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2019-07-15发布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徕福新居公租房运营管理和物业服务一体化单位招标需求公示

   日期:2024-05-12 04:35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编辑:小魅       浏览:29    
核心提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为规范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租赁管理工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健康运行和有效利用,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是受高新区管委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徕福新居公租房运营管理和物业服务一体化单位招标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规范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租赁管理工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健康运行和有效利用,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是受高新区管委会授权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部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2019年根据高新区公租房后期管理工作任务目标及需要,继续以招标方式招标第三方运营管理和物业服务一体化单位负责徕福新居公租房小区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具体租赁管理、物业服务、维修养护、公租房入住交接、租赁合同签订、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租金收缴、日常动态巡查、房屋腾退、清退清缴、承租家庭资格审查、入户调查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项目运营管理费预算:不超过0.83元/平方米/月,具体以实际中标单价为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15日起,至2019年7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址:济南舜华路66号
联系人:王亚男 联系方式:8887116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天辰大街3893号楼
联系人:郑倩倩 联系方式:18754186076
『徕福新居需求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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