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公安局洙边派出所电动遮阳帘及布帘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莒南县公安局洙边派出所电动遮阳帘及布帘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30.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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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莒南县公安局洙边派出所电动遮阳帘及布帘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共计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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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不需要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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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15日起,至2019年7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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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莒南县公安局 | 地址:莒南县人民路129号 |
联系人:崔洪钊 | 联系方式:722415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昌润路151明康综合楼5楼 |
联系人:玄月 | 联系方式:15588553399 |
『洙边所窗帘招标清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