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
|
| 环发[2003]52号 |
|
|
| 关于发布卫生陶瓷等六项环境产品技术要求的通知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促进开发和使用有益于环境保护的产品,规范有关产品的认证工作,现批准《卫生陶瓷》等六项技术要求为环境产品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编号和名称如下:
1、HBC 16-2003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
2、HBC 17-2003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
3、HBC 18-2003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粘合剂
4、HBC 19-2003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轻质墙体板材
5、HBC 20-2003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建筑砌块
6、HBC21-2003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
以上技术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HJBZ28-1998、HJBZ 37-1999同时废止。
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产品 技术要求 通知
抄送:总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 | ,
十环标志认证:http://www.10huan.com
以上信息:获证企业数据来自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网站和国家环保局站点,新闻来自于互联网,在阅读信息时有争议请去相关站点查询进行证实。本站点提供给大家一个专业的中国环境标志[十环标志]资料全部免费查询的场所;我们共同来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让天空更蓝,让人们更健康!我们欢迎各级领导和专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批评,让我们做的更好!联系电话:021-65507815-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