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十环资讯网 -> 十环信息-> 十环标准
HJBZ 19-1997节能、低排放燃气灶具
  

环境产品技术要求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节能、低排放燃气灶具     HJBZ 19-1997

The Certifiabl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ling Products

Energy-saving and Low-discharge Gas Ranges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节能、低排放燃气灶具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节能、低排放燃气灶具,其中包括:

    a.单个燃烧器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 5.23kW4500kcal/h)的灶。

    b.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5.82kW5000kcal/h)的烤箱和烘烤器。

    c.标准额定热流量符合ab规定的烤箱灶。

    d.每次焖饭的最大稻米量在4L以下,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4.19kW3600kclh)的燃气饭锅。

使用非城市燃气的节能、低排放燃气灶具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技术要求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技术要求的条文,与本技术要求同效。

     GB 164101996 家用燃气灶具

     GB/T 164111996 家用燃气用具的通用试验方法

     ISO 79961985 大气中氮氧化物浓度的测定方法 化学发光法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基本要求

3.1产品性能应符合GB 164101996 的要求。

3.2 企业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 技术内容

4.1 使用不同燃气的灶具,在额定热负荷条件下,干烟气中NOx浓度(a=1)应符合下表要求。

气种

排放浓度

人工煤气、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NOx(a=1)

≤60

≤100

4.2 使用不同燃气灶具,在额定热负荷条件下,干烟气中CO浓度(a=1)不得大于300ppm

4.3产品的热效率应不小于6O%

5 检验

5.1 测定产品燃烧烟气中NOx的含量采用GB/T 16411-1996 CO采样方法进行采样,采用ISO 7996 中方法进行检测。

5.2 产品燃烧烟气中CO含量的检测采用GN/T 16411-1996 中的方法。

5.3 产品热效率的检测采用GB 16410-1996 中规定的方法。

 

 

 

 

 

 

 


 

附加说明: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http://www.zhb.gov.cn/download/1068483800966.doc

,

十环标志认证:http://www.10huan.com   

以上信息:获证企业数据来自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网站和国家环保局站点,新闻来自于互联网,在阅读信息时有争议请去相关站点查询进行证实。本站点提供给大家一个专业的中国环境标志[十环标志]资料全部免费查询的场所;我们共同来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让天空更蓝,让人们更健康!我们欢迎各级领导和专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批评,让我们做的更好!联系电话:021-65507815-808

字体:【  】 更新日期:【 2006-1-3】

中国环境标志 十环标志资讯网 免费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