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号
自我环境声明
1、 电热毯声明:面料符合GB18401-2003《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直接接触皮肤)产品技术要求
2、 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有效成分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要求规定
适用的产品(过程)
电热毯、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
适用的产品型号
电热蚊香片:彩虹电热蚊香片、彩虹电热蚊香片(B)、金彩虹电热蚊香片、金彩虹电热蚊香片(B)、乖乖电热蚊香片
电热蚊香液:1.30﹪彩虹电热蚊香液(D型)、1.30﹪彩虹电热蚊香液(E型)
公示日期
2006-12-30至200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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