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中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主任 陈燕平
(新华社主流媒体、东风日产公司“2007公务车采购高层论坛”研讨会上的发言)
很高兴参加“2007年公务车采购高层论坛”,这次论坛的主题是“环保、安全、标准、公信、共赢”,我非常愿意就政府采购中的环境保护---政府绿色采购这个主题和与会代表进行探讨和交流。
一、国际经验证明,绿色采购制度是政府有效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
2006年10月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即中国第一份政府绿色采购清单。这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从而推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与政策上的突破。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性环境问题日益凸现,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酸雨、生物多样性锐减、危险废弃物越境转移、资源和能源过度消耗、森林迅速减少、海洋污染严重、土地沙漠化、水资源缺乏和水污染严重等等,这种全球性的环境危机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更加严重的威胁和挑战,引发了世界各国政府和民间对环境保护的新一轮思考,全球性的资源耗竭和环境污染迫使人类对自身的消费行为进行反思,并逐步认识到除了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之外,还要重视消费环节的环境问题,可持续消费的观念应运而生。
1992年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83个国家共同制订了一项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全球行动计划——《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全球环境退化的主要原因是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并号召所有国家“促进减少环境压力和符合人类基本需要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加强了解消费的作用和如何形成更可持续的消费方式”。
2002年在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全球可持续发展峰会上,明确提出“相关团体在决策时考虑可持续发展因素”,号召“通过促进政府采购政策来鼓励环境友好产品(服务)开发”。目前,很多国家都相继制定了政府绿色采购的计划,并开展了大量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欧盟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开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工具包。2004年3月出台了欧盟政府采购指令,在这强制性法律文件中指出采购进程中在选择技术规范和授予标准以及签署采购合同时,都需要纳入环境要求。目前,欧盟的公共采购占其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4%,其中绿色采购占公共采购的平均份额为19%,瑞典达50%、丹麦40%、德国30%、奥地利28%、英国23%,均超过欧盟的平均值。2005年,德国环境标志产品已达7500多种,占全国销售商品总数的30%;2004年,由“国际地方环境行动理事会”(ICLEI)发起,有30个欧洲公共团体正式加入了的附加采购(Procura+)运动,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地方决策者的实施行动,彻底改善全球环境。据估算该运动,可以节约的能源、水、废物总量约5亿欧元,减少350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接近京都议定书的10%)。
此外,日本、韩国等国都针对绿色采购制定了专门的绿色采购法,通过绿色采购的强制性规定,政府绿色采购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和有力的执行。
通过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各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改善环境和节约资源和能源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我国开展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在经济发展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污染加剧的趋势虽然得到初步遏制,但是环境形势依旧严峻。由于长期积累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发达国家近一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20几年的经济快速发展中集中突显出来,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特点,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的过度开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危及人民生命健康、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影响中国经济可持续健康地发展。
党中央对这一问题极为重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明确地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模式。当前,与可持续生产领域的政策实践相比,我国推进可持续消费方面的工作还相当薄弱。依据国际经验,政府绿色采购因具有集中式消费规模大和政府示范作用明显等特点,可以成为引领和推动可持续消费和绿色市场形成的重要手段,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的突破口。2006年10月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这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从而推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与政策上的突破,必将产生积极的社会意义。
(一)政府绿色采购作为一项具体的财政政策,具有宏观经济调整的功能,可以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
(二)政府绿色采购可以促进公民以及全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加快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
(三)政府绿色采购可以促进企业环境意识的提高,推动和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减少企业生产行为和产品消费过程的环境影响,改善环境质量。
(四)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有利于树立中国政府良好的国际形象。
三、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可行性)
从目前面临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看,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可行的。
首先,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
在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出现的资源环境瓶颈问题目前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将不堪重负。面对严峻的形势,在总结历史教训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中央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构筑和谐社会,就必须改变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技术范式,走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明确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可持续消费是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容和内在动力,而政府绿色采购是建立可持续消费体系的重要切入点,应该说,目前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有着难得的大好政治环境和有利时机。
第二,我国目前正处于消费升级转型的关键阶段,应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绿色消费,实现跨越式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消费结构和消费需求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消费需求从低层次向高层次递进,消费结构也在发生着明显变化,人们越来越关注商品和服务对环境和自身健康的影响。据研究,人均GDP在达到1000-3000美元阶段,消费开始升级和转型,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增长,社会将进入生态需求阶段。我国当前已经开始进入这一阶段,消费者的环境意识和绿色消费需求正快速提升,生态纺织品与绿色家装悄然兴起、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市场逐渐形成规模、生态住宅被购房者青睐、绿色汽车驶入家庭。因此,绿色消费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到这一阶段的必然需求。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消费形势也出现了向“大量消费、大量生产、大量废弃”模式的升级和转型。这是绝大部分发达国家走过的老路,也是人类社会应该吸取的深刻教训。因此,如何在消费升级和转型的初期,汲取教训,发挥后发优势,及早倡导可持续消费模式,实现跨越式发展是现阶段我国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第三,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经济全球化趋势和WTO规则等也对政府实施绿色采购提出了要求。
第四,我国《政府采购法》对绿色采购已有原则性规定,具备了相应的法律基础。
第五,在我国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支撑条件已经成熟。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响应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全球“生态标志”运动而发起的中国环境标志计划诞生于1993年,十三年来国家环保总局批准颁布了70余项环境标志标准,现行的有56项,正在制定中的有10余项。已有1300多家企业,21000多种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涉及汽车、建材、纺织品、电子产品、日化产品、家具、包装制品等行业,形成了1000多亿元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环境标志产品的特性,主要从环境友好角度充分考虑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安全,资源能源节约和再生资源利用,产品的可回收和再循环。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实施十余年,较好地配合与支持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现已开展的环境标志认证包括环境保护国际履约类、可再生回收利用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类、改善居室环境质量类、保护人体健康类和节约能源资源等六大类。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在产品绿色标准制定方面跟踪国际同类标准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有关的工业协会和企业,使中国环境标志标准技术先进而成熟;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方面积极完成与国际标准的接轨。中国环境标志开展广泛国际合作,在保持与国际“生态标志”技术发展同步的同时,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中国环境标志计划经过13年艰难发展培育了中国绿色消费市场,促进了绿色技术和清洁技术的发展,是我国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和指南的重要基础。
四、政府汽车绿色采购政策,是一项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双赢政策
政府汽车采购金额近年来呈上升趋势,2004年全国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金额为500亿元,占到政府采购总金额的1/4;2005年增加到600亿元;2006年政府用于公务车采购的财政支出更高达700亿元。另据统计,公务车市场占据汽车市场份额高达10%-15%。
汽车界业内有句俗话:"得公务车者得天下",政府汽车采购市场一直是国内最大、最集中的公共消费市场。近年来,政府在对公务车价格、外观、排量等方面提出要求之后,更是对环保、节能提出了新要求,先后出台的一系列汽车环保、节能方面的政策---包括小排量汽车"解禁";新消费税的实施;北京、广州国Ⅲ排放标准的提前实施;发改委公布409种车型实测油耗等等。特别是2006年10月24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2007年3月14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补充与调整,共有18家企业的400多个型号的轻型汽车进入了绿色采购清单。
政府选择轻型汽车开展绿色采购,是因为它具有广泛的社会联动效应,将带动汽车产业以及上下游产业重视和加强环境保护。环境标志汽车产品认证不仅要求轻型汽车尾气排放达到国Ⅲ标准,而且还包含综合油耗指标和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只有整个汽车产业链都严格把关才能达到环境标志标准的要求。政府采购"绿色清单"的公布与实施,大批汽车企业的积极参与,对于引导绿色消费,提高全社会的绿色消费意识,加快可持续生产与消费模式的建立,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随着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国际社会深刻环境保护理念的深入影响,中国环境保护工作者的积极工作,环保、节能的理念将日益深入人心,各级领导者、消费者以及企业家的绿色消费观念已经形成并将日益强烈,可以说:中国的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的时代已经到来!“绿色采购"将会成为今后政府采购用车和汽车消费的一种趋势。国内汽车品牌谁进入了"绿色清单",就意味着谁在国内市场拥有更高的占有率。企业重视环境保护,不但不会阻碍企业的发展,而且会给企业发展带来盎然生机,绿色产品的生产企业将获得绿色市场的巨额回报。
女士们,先生们,今年是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我国政府已经提出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同步”和“综合”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把环境保护提到更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促进消费观念的转变,拉动可持续生产的发展,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模式,是环境保护的工作目标。我们相信,作为连接可持续生产与消费的纽带,中国政府绿色采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国家环保总局希望和国内外各界人士加强合作,群策群力,积极开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共同推进我国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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