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 油浸棉、麻盘根 标准类型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部标准标准号 JC 332-82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 1982-12-30发布标准实施日期 1983-07-01实施
1 定义和用途 1?1 油浸棉、麻盘根系用棉线、麻线浸渍润滑脂织成的密封材料。 1?2 油浸棉、麻盘根适用于压力为120公斤/厘米2,温度为120℃以下的管道、阀门、旋转 轴、活塞杆作密封材料。接触介质为:河水、自来水、地下水、海水等。 2 技术要求 2?1 油浸棉、麻盘根的规格公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毫米 ——————————————————————————————————————— 规 格 公差 规 格 公差 3?0,4?0,5?0 ±0?3 19?0,25?0 ±0?8 6?0,8?0,10?0 ±0?4 28?0,32?0,35?042?0 ±1?0 ,45?0,50?0 ————————————————————————————————————— 注:其他规格可供需双方商定。 2?2 油浸棉、麻盘根的容重应不小于0?9克/厘米3。 2?3 油浸棉、麻盘根应卷成圆盘形,圆盘的内径应不小于成品规格的4倍,每盘允许有一 段不短于1米的短段。 2?4 油浸棉、麻盘根编织花纹应匀称、平整、表面不应沾污尘土杂质,并不许有外露线头 、断线等缺陷。 2?5 油浸棉、麻盘根应有一定弹性。 3?6 油浸棉、麻盘根浸渍剂百分含量为40~65。 3 试验方法 3?1 油浸棉、麻盘根的规格,利用准确度0?1毫米的游标卡尺从两个互相垂直方向测定, 由盘根的任何一点作为起点,每隔1米,测量一次。取三处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3?2 油浸棉、麻盘根容重的测定;浸渍剂的含量的测定均按JC331-82《盘根理化性能试验 方法》进行。 3?3 油浸棉、麻盘根弹性试验:将油浸棉、麻盘根围绕在它的规格4倍的圆柱上180度,不 应产生凸起、断线、松弛等现象。 4 检验规则 4?1 每盘油浸棉、麻盘根都应作外观、尺寸检查。 4?2 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产品以500公斤为一批,不足500公斤者按一批计。在每批中, 任取经外观检验合格的产品三盘,在每盘中截取长度不小于0?25米作理化性能试验。10毫 米以下规格的试样长度可按试验需要截取。 4?3 检验结果如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时,应取加倍数量的试样对该指标进行复验;如复验结 果仍不合格,该批产品应作为不合格品。 4?4 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仲裁。 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1 每盒、每盘和每箱产品都应有下列标志: 5?1?1 制造厂名和商标; 5?1?2 产品名称,牌号; 5?1?3 产品规格; 5?1?4 毛重及净重; 5?1?5 制造日期; 5?1?6 技术检验合格证; 5?1?7 本标准号; 5?2 油浸棉、麻盘根应以防潮纸或塑料袋包裹并装入纸箱内,捆扎牢固。每箱重量不得超 过25公斤。有特殊要求需经供需双方商定。 5?3 油浸棉、麻盘根应用有篷车、船运输。 5?4 油浸棉、麻盘根应在温度0~35℃室内贮存,严禁烘烤、曝晒、受潮、雨淋,保管期 限从生产日期起,不应超过二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青岛石棉制品总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元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