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 橡胶石棉盘根 标准类型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部标准标准号 JC 67-82 代替标准号 代替JG67-64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 1982-12-30发布标准实施日期 1983-07-01实施
1 定义和用途 1?1 橡胶石棉盘根系用石棉布、石棉线(或石棉金属布、线)以橡胶为粘合剂,卷制或编制 成的密封材料。 1?2 橡胶石棉盘根适用于压力为80公斤/厘米2、温度为550℃以下的蒸汽机、往复泵的活塞 和阀门杆上作密封材料。 2 技术要求 2?1 橡胶石棉盘根用石棉布或石棉线浸渍橡胶粘合剂,卷制或编织后,压成方形,外涂高 碳石墨。按其适用范围分四个牌号见表1规定: 表1 —————————————————————————————————————— 牌号 适用范围 牌号 适用范围 XS550 适用于蒸汽温度为550℃, XS350 适用于蒸汽温度为350℃,压力为45 压力为80公斤/厘米2 公斤/厘米2 XS450 适用于蒸汽温度为450℃ 适用于蒸汽温度为250℃压力炎45 压力为60公斤/厘米2 公斤/厘米2 —————————————————————————————————————— 注:夹金属丝的,在牌号后边以金属丝的化学元素符号加括弧说明。 2?2 各种牌号橡胶石棉盘根的规格及尺寸公差见表2规定: 表2 —————————————————————————————————————— 规 格 公 差 规 格 公差 3?0,4?0,5?0 ±0?3 19?0,22?0,25?0 ±0?8 6?0,8?0,10?0 ±0?4 28?0,32?0,35?0,38?0 ±1?0 42?0,45?0,50?0 13?0,16?0 ±0?6 —————————————————————————————————————— 2?3 橡胶石棉盘根的容重应不小于0?9克/厘米3;夹金属丝的橡胶石棉盘根应不小于1?1 克/厘米3。 2?4 橡胶石棉盘根表面石墨应涂得均匀。不应沾污尘土杂质。不应有分层。外露线头、跳 线,10米内不得超过1处。外皮搭合处必须紧紧贴合好,并不许位于螺旋或圆盘的内侧。 2?5 橡胶石棉盘根应有一定的弹性。 2?6 橡胶石棉盘根的烧失量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 牌 号 烧失量不大于,% 牌号 烧失量不大于,% XS 550 24 XS 350 32 XS 450 27 XS 250 40 ————————————————————————————————————— 2?7 橡胶石棉盘根的耐温失量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 牌 号 有无金属丝 耐温失量不大于,% XS 550(A) 有 10 XS 450(A) 15 XS 350(A) 15 XS 350(A) 无 17 XS 350(B) 有 20 XS 350(B) 无 20 XS 250(A) 有 20 XS 250(A) 无 20 XS 250(B) 有 22 XS 250(B) 无 22 —————————————————————————————————————— 注:A——编织;B——卷制。 2?8 橡胶石棉盘根应卷成螺旋状或圆盘形。螺旋的内径不小于盘根规格的4倍。成盘的盘 根。每盘允许有一段不短于1米的短段。 3?试验方法 3?1 橡胶石棉盘根的规格,利用准确度0?1毫游标卡尺从两个互相垂直方向测定,由盘根 或分层一点作为起点,每隔1米,测量一次。取三处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3?2 弹性试验:将橡胶石棉盘根,围绕在它的规格4倍圆柱上180度,不应产生凸起、断线 、裂缝或分层现象。 3?3 橡胶石棉盘根容重的测定:烧失量的测定:耐温失量的测定均按JC331—82《盘根理 化性能试验方法》进行。所用石棉布烧失量的测定JC210—77《石棉布》进行,所用石棉线 烧失量的测定按JC221—79《石棉纱、线》进行。 4 检验规则 4?1 每卷橡胶石棉盘根都应作外观外尺寸检查。 4?2 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产品以1000公斤为一批,不足1000公斤者按一批计。在每批中 ,任取经外观检验合格的产品三盘,在每盘中截取长度小于0?25作理化性能试验。10毫米 以下规格的试样长度可按试验需要截取。 4?3 检验结果强烈有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取加倍 数量的试样对该项指标进行复验 :如复验结果仍不合格,该批产品应作为不合格品。 4?4 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仲裁。 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1 每盒、每盘和每箱产品都应有下列标志: 5?1?1 制造厂名和商标; 5?1?2 产品名称,牌号; 5?1?3 产品规格; 5?1?4 毛重及净重; 5?1?5 制造日期; 5?1?6 技术检验合格证; 5?1?7 本标准号。 5?2 橡胶石棉盘根应以防潮纸或塑料袋包裹并装入纸箱内,捆扎牢固。每箱重量不超过25 公斤。有特殊要求需经供需双方商定。 5?3 橡胶石棉盘根应用有篷车、船运输。 5?4 橡胶石棉盘根应在温度0~35℃室内贮存,严禁烘烤、曝晒、受潮、雨淋,保管期限 从生产日期起,不应超过二年。 附录A (补充件) 橡胶石棉盘根所用石棉布或石棉线的烧失量,应符合下表要求(由制造厂予以保证)。 —————————————————————————————————————— 牌 号 烧失量不大于,% 牌 号 烧失量不大于,% XS 550 19 XS 350 24 XS 450 21 XS 250 32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青岛石棉制品总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元江。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6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