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意见,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省建设厅结合全省建设工作的实际,根据中央和省上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以此来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该省提出要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优先发展县城,集中力量规划建设好50个省级重点镇,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有选择的重点建设几个小城镇,促使其尽快发展。加大对重点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按照“一路二水三市场四通讯”的办法,不断为产业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快农业人口向小城镇快速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打好平台,创造好条件。按照“一圆三模式”理念编制小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凡距县城和小城镇规划区方圆3公里左右并具备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的村庄,原则上不再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和进行建设,应尽可能纳入县城和小城镇总体建设规划,凡“圆外”的村庄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和分期分批逐步建设,重点在村庄治理上下功夫。{TodayHot}凡不具备建中心村(行政村)的偏远山区的村庄,以基层(组)为单位进行规划和建设或以单户农宅进行治理。
该省要求,分层次抓好整村推进村庄和农宅建设,城市郊区、开发区、旅游观光区和中心镇的住宅建设,速度要快一些;已基本解决温饱和已经初步实现小康的地方,要力争经过五年左右或稍长时间的努力,使农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根本改善;边远山区、牧区、贫苦地区重点在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治理上。在继续抓好示范的基础上,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十百千”试点示范工程,为农宅建设整村推进树立典型,省建设厅对100个左右村庄治理试点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将有重点地给予资金扶持。农民住房按规划集中建设,做到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尽量不占农田或少占农田。要坚持一户一宅、旧宅复垦的原则。村庄改造、农宅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用地计划。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对每一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材料供应、施工各个环节都要明确质量要求和负责人。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对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取得相关资格后方可施工。加强监督检查制度。县级质量、安全等部门要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不留结构安全隐患。有计划、分批次,多形式、分层面地开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大力采用建筑新技术、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