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理顺能源成本推出税收优惠 本报讯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昨日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表示,推进节能工作首先要理顺能源类产品价格,将低成本使用能源的鼓励政策改为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政策。 具体来讲:一是要将目前矿业权无偿取得和有{HotTag}偿取得的双轨制,统一改为有偿取得,还原资源成本。二是要强制矿山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还原安全成本。三是要强制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矿山环境的恢复、生态补偿,还原环境成本。四是要建立健全员工权利保障机制,所有能源生产销售企业必须保证员工的基本收入、基本福利等权益,还原人工成本。同时,进一步理顺包括煤电、原油与成品油等在内的各类能源产品的比价关系,使资源、能源的节约利用企业从中受益并快速发展。 在税收方面,廖晓军指出,财政部将调整完善现有的税收政策,推进燃油税尽快出台,考虑将节能设备作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对象之一,研究全国范围内资源品目的资源税税额调整方案,促进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后政策进行系统研究。 廖晓军还透露,2006年将安排10亿元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项目资金)用于能源系统优化改造、工业废物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支出。同时,加大对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节能共性技术的产业化和节能通用设备的国产化,继续对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