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大张家镇人民政府李庄村高标准日光温室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莘县大张家镇李庄村高标准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预算情况:1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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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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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1、参与论证的评审专家:无。 2、参与论证的供应商:无。 3、参与论证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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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10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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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莘县大张家镇人民政府 | 地址:莘县大张家镇驻地 |
联系人:由瑞峰 | 联系方式:0635-786613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金泰大厦四楼 |
联系人:李玉亮 | 联系方式:0635-2123056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