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智慧青州建设办公室“信用青州”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潍坊市入列第二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后,潍坊市将利用两年时间开展创建活动,将逐步形成创建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青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是潍坊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各区、县(市)的扩展延伸。根据要求,现决定对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智慧青州建设办公室“信用青州”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建设项目进行采购。 预算情况:本项目预算为1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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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青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信用青州”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和 “信用青州”微信公众号。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现全区信用数据归集的全覆盖;依法有序向社会公众和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信用信息;开发自然人、法人信用记录,推进信用记录在政府行政管理事项和商务活动中使用;推进信用信息的政府联合监管,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联动惩戒机制的有力支撑。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签订合同后即组织实施 地点:青州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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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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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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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青州市智慧青州建设办公室 | 地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601号 |
联系人:刘华伟 | 联系方式:15006658195 |
2.采购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北京西城宣武门外大街61228室 |
联系人:姚成超 | 联系方式:18905367215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