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采购项目 2、招标控制价:无。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采购项目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1.1采购内容: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采购项目. 1.2采购数量:选择40家满足采购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入选备选库。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按照采购人委托,完成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采购项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其他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时间:2019年度、2020年度。 6.2地点:泰安高新区。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7.2服务期限:2019年度、2020年度。 7.3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5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地址:泰安高新区管委会 |
联系人:周敏 | 联系方式:0538-893830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泰山泰山大街178号 |
联系人:孙欢 | 联系方式:18661353988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