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更好的提高公安局办公效率,更好的为人民服务,预算18.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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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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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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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8日起,至2018年11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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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莘县公安局 | 地址:莘县政府街政府对过 |
联系人:赵相飞 | 联系方式:1660635721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东昌路159 |
联系人:赵存达 | 联系方式:16606356165 |
『bz22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