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机关泰安市志愿服务文化馆展品征集、设计、制作、安装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情况已落实。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控制价为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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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泰安市志愿服务文化馆展品征集、设计、制作、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泰安市志愿服务文化馆展品征集、设计、制作、安装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采购内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 6.交付地点:泰安高铁新区。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需满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8.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0、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项目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付至合同金额的95%;项目运行且满两年质保期后,支付剩余5%余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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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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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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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机关 | 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6049 |
联系人:程科长 | 联系方式:0538-699382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
联系人:李安娜 | 联系方式:0538-8669079 |
『附件:需求方案及采购内容.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