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改建思齐楼、新建教学楼弱电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改建思齐楼、新建教学楼弱电项目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92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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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该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括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改建思齐楼、新建教学楼弱电采购,预算控制价为92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改建思齐楼、新建教学楼弱电采购及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给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货物价格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格扣除。 6.交付或实施时间:具备施工条件后7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7日历天。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及服务。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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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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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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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 |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虎山东路6号 |
联系人:焦泽瑞 | 联系方式:623531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阳大街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五楼东区 |
联系人:李仁恒 | 联系方式:0538-8263918/8230818 |
『采购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