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泰安高新区凤天路与北天门大街路口至南天门大街中心护栏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满足凤天路与北天门大街路口至南天门大街中心护栏安装项目使用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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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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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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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1-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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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 | 地址:泰安高新区 |
联系人:贾国成 | 联系方式:0538-662922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五楼 |
联系人:魏藏藏 | 联系方式:0538-2199166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