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乐平铺镇人民政府路灯安装及维修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茌平县乐平铺镇路灯安装及维修项目,项目内容为补安8米太阳能路灯、新安6米太阳能路灯、太阳能路灯拆除及安装、镇政府庭院内太阳能路灯拆除及更换。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安排: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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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茌平县乐平铺镇路灯安装及维修 单项预算安排:采购预算65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补安8米太阳能路灯、新安6米太阳能路灯、太阳能路灯拆除及安装、镇政府庭院内太阳能路灯拆除及更换。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根据甲方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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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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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12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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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茌平县乐平铺镇人民政府 | 地址:茌平县乐平镇政府 |
联系人:李明 | 联系方式:0635-461200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茌平分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茌平振兴街道3188 |
联系人:崔妍 | 联系方式:18769560333 |
『乐平路灯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