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乐平铺镇人民政府广告印刷和外墙涂料及墙体标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茌平县乐平铺镇广告印刷和外墙涂料及墙体标语采购项目位于茌平县乐平铺镇境内,共两个标段,采购预算标段一为27.38万元,标段二为3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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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标段一:广告印刷,标段二:外墙涂料及墙体标语 单项预算安排:标段一:27.38万元,标段二:3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广告印刷、外墙涂料及墙体标语采购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根据甲方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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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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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19年3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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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茌平县乐平铺镇人民政府 | 地址:茌平县乐平镇政府 |
联系人:李明 | 联系方式:0635-461200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茌平分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茌平振兴街道3188 |
联系人:崔妍 | 联系方式:18769560333 |
『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