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项目,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3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满足济南市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项目采购需求,选取合适的单位进行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等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要求。 服务期限:满足本次服务期和质保期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验收,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合同约定验收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0日起,至2019年2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29851号 |
联系人:吴善超 | 联系方式:0531- 8758943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001号和瑞广场A栋8层 |
联系人:柴永瑞 | 联系方式:18753120957 |
『槐荫食药局抽检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