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央空调采购及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拟就其所需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央空调采购及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65万元,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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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品目代码:103240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央空调采购及维修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中央空调主机的采购及维修、泵房水系统改造等,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预算:6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详见附件。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供货期:30日历天。 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标准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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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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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26日起,至2019年4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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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2777号 |
联系人:南文艺 | 联系方式:0530-5699933 |
2.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经济开发区长江路6658中达御园10号楼 |
联系人:郭鲁婷 | 联系方式:0530-5267789 |
『2-菏菏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央空调采购及维修改造项目需求公示(2019042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