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区直学校学生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述:高新区区直学校学生及办公桌椅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本项目控制价:48.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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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高新区区直学校学生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课桌凳2250套、办公桌椅135套。(详见清单内容)。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高新区区直学校学生及办公桌椅采购项目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最新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5日内供货完毕;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同交付或实施时间; 服务效率:按采购人要求,交付或实施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项目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9.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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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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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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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地址: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天门大街2909号 |
联系人:田成奎 | 联系方式:0538-893920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岱岳区长城路48号4楼409室 |
联系人:朱玉娜 | 联系方式:15020800265 |
『2.附件: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