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票务交通管理处泰山景区高铁站旅游直通车安检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泰山景区高铁站旅游直通车安检服务项目,主要承担泰山景区高铁站旅游直通车安检处安检服务工作;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40万元/年。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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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泰山景区高铁站旅游直通车安检服务项目,主要承担泰山景区高铁站旅游直通车安检处服务工作;安检要求做到:逢包必检,逢疑必查,杜绝一切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禁品和危险品进入泰山景区高铁站等工作内容。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服务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 6、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季度支付乙方每季度各项价款;每季度第十个工作日前,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前一季度的各项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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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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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28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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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泰山票务交通管理处 | 地址:泰山区天外村路1号 |
联系人:齐洪飞 | 联系方式:0538-620128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双龙路1003华城丽景湾西门南邻 |
联系人:邱娜 | 联系方式:0538-8511886 |
『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