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农机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单县高老家为民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的高老家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单县梅庄为民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的梅庄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已经县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单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项目资金为政府债券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单县高老家为民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的高老家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单县梅庄为民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的梅庄为农服务中心项目 2、采购内容:140马力拖拉机2台,70马力拖拉机2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2台,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2台,自走式喷秆喷雾机2台,秸秆打捆机2台,秸秆还田机2台,旋耕机2台,938轮式装载机2台。 3、计划编号:37172251600220190002 4、项目预算:200万元。 5、供货地点:单县高老家为民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单县高老家镇105国道路南棉厂家属院内);单县梅庄为民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单县蔡堂镇梅庄行政村庞庄村)。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8、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要求 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0、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标准。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6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单县供销合作联合社 | 地址:单县牌坊街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方式:0530-466189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中华东路财富中心副5丹阳办事处东社区中华美食城5号楼西01室 |
联系人:姚中雷 | 联系方式:15253055719 |
『农机专家论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