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莘县振兴街莘县第二中学门口天桥广告使用权招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莘县振兴街莘县第二中学门口天桥广告使用权招商项目;预算金额最低报价5万元/年,共计5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3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莘县振兴街16号 |
联系人:陈主任 | 联系方式:1386354707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本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东昌路南,黄山路东荣富中心1幢15层1504室荣富中心1幢15层1504室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方式:18063535337 |
『项目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