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利津街道办事处利津街道利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利津街道利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利津街道利城社区居委会院内。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91492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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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该项目需要对利津街道利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一系列建设改造。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对利津街道利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一系列建设改造,主要实现老年人活动、餐饮一体化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具体参数。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施工、验收完毕,达到采购人使用标准。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施工和保修期全过程。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8、项目后续服务及验收标准: (1)、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①、材料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负责全部材料的采购施工,直至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所供材料均为原厂正品,不得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且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 ②、保修期内服务 投标人对工程保修期不少于2年,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施工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投标人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保修期内,工程的修复、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提供7×24小时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并解决故障。 (2)、验收标准 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制定了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具体验收阶段和办法为:工程竣工后,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工程逐项检查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是否相符。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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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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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6日起,至2019年9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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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利津县利津街道办事处 | 地址:津一路利五路交汇南190米 |
联系人:崔主任 | 联系方式:0546-562186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六路小纬四路46-1 |
联系人:徐工 | 联系方式:15169067156 |
『需求公示-利津街道利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