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就其所需菏泽市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3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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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品目代码:/ ;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内容:中型SUV两辆; 项目预算:36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本需求及要求如出现品牌、型号,各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优于或等同于该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3.需满足的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规范。 5.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相关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标准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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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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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9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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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地址:定陶区青年路中段 |
联系人:闫涛 | 联系方式:225686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汉峪金谷汉峪金谷汉峪金谷A2-2-602.603 |
联系人:张鹤祥 | 联系方式:16605307852 |
『菏泽市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