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办公室泰安高新区畜牧应急防控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畜牧应急防控项目采购项目 2.预算控制价:923856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泰安高新区畜牧应急防控项目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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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泰安高新区畜牧应急防控项目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泰安高新区畜牧应急防控项目采购项目的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5.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按期完成。 7.项目售后及验收标准: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自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成交供应商保证服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采购人有权根据相关部门审批结果要求成交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审批合格后,由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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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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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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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 地址: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417 |
联系人:晁赢 | 联系方式:0538-893809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睿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佳苑路22-1二楼 |
联系人:刘红 | 联系方式:13395386693 |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