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实施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改造采购项目实施本次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2、基本情况 本次采购项目包含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3、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 /。 4、预算安排 本次采购控制价为12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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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根据国家、相关行业及采购文件标准执行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行业及采购文件标准执行 4、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项目于2019年10月8日前完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交付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行业及采购文件标准执行。 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行业及采购文件标准执行。 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行业及采购文件标准执行。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行业及采购文件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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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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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18日起,至2019年9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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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莒县人民法院 |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北坛路189号 |
联系人:张慧 | 联系方式:0633-6213059 |
2.采购代理机构:日照益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城区北坛西路北侧 |
联系人:李国庆 | 联系方式:0633-7777025 |
『需求方案及工程量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