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执法执勤用车是政府部门公务人员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为提高公务人员办公效率,方便出行,特制定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4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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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公务用车3辆,财政预算48.8万元,采购品目代码(二级):A07,采购品目名称(二级):车辆及水上交通设备。 2.方便公务人员出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验收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 地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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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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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3日起,至2019年9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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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莒县临沂路69号 |
联系人:郁美琪 | 联系方式:797761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日照莒县城阳街道216城阳北路东侧、开发公司沿街综合楼2号1-101 |
联系人:姚璎珊 | 联系方式:18769333171 |
『1、采购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