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冠县城区2018年拆迁片区扬尘防治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冠县城区2018年拆迁片区扬尘防治工程,预算金额为:130.4473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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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次采购项目为冠县城区2018年拆迁片区扬尘防治工程,预算金额为:130.4473万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需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现行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需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等。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服务期限:满足采购需求;服务效率:及时响应。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谈判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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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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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9-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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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 | 地址:冠县西环路与振兴路交叉口 |
联系人:王振宇 | 联系方式:0635-602562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区兴华东路53工业大厦 |
联系人:牛桂超 | 联系方式:15726512369 |
『冠县城区2018年拆迁片区扬尘防治工程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