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东营市垦利区智慧城管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实施的背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城管工作,今年将数字城管平台建设运行纳入了市对县区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各县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势在必行。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同时,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可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预见性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和城市运行效率,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是城市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基本情况:建设指挥大厅、网络通讯、坐席电脑等配套硬件设施建设,城市部件普查,数字城管业务及信息采集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已论证。 (四)预算安排: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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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城市部件普查服务及城区地形测绘及影像采集服务、城市防汛系统、智慧园林系统、智慧照明系统、智慧环卫系统、大屏显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多媒体广播会议系统等。 采购数量:1套。 单项预算安排:62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全覆盖,并逐步推进智慧城管拓展升级。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现行有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物理特性、技术规格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无事故,无任何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并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物理特性:本项目采购类型为货物服务,不存在物理特性。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的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实施,2019年 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售后服务满后。 服务效率: 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从速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要求:不少于3年。 验收标准:符合东营市数字城管中心及采购人要求的质量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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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经专家论证,符合有关规定; 参与论证的评审专家名单:刘明文、倪新江、李延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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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2019年10月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0-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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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 |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18754686123 |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正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庐山路1188东营区华泰中心A座16楼1606-3室 |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方式:18678668519 |
『需求及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