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的预算资金为1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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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服务,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本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工作。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服务)、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省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安全标准。技术规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物理特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30日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2)地点:东营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力等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30日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服务效率:根据采购人要求,快速、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满足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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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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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2019年10月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0-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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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98号 |
联系人:崔主任 | 联系方式:0546-8951812 |
2.采购代理机构:鲁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府前大街65科达财富中心1203室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066688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服务采购需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