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财政局(本级)济南市济阳区滨河片区市政设施建设PPP项目、济南市济阳区融媒体中心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济南市济阳区滨河片区市政设施建设PPP项目、济南市济阳区融媒体中心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地点: 2.1济南市济阳区滨河片区市政设施建设PPP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济阳区内,新元大街以南,黄河大街以北,银河路以东,东环路以西。 2.2济南市济阳区融媒体中心建设PPP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济阳区内,东至经二路,西至规划路、南至南关居、西关居土地,北至济阳广播电视台国有建设用地。 3、项目建设内容: 3.1滨河片区内市政道路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等。项目内共7条道路,包括闻韶街东延、永康街东延、同德街、经六路南延、龙海路南延、光明街、经五路南延,项目主要建设以上路段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及相应配套工程等。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闻韶街东延:西起经六路,东至东环路,全长1360 米。道路红线30米,建筑红线50米。机动车道宽15米;两侧分车带宽2米,非机动车道宽3.5米,人行道宽2 米。道路配套建设雨水、中水、弱电、电力、照明等市政管线。 (2)永康街东延:西起正安路,东至东环路,全长2250米,道路红线30米,建筑红线50米。机动车道宽21米;两侧分车带宽2米,非机动车道宽3.5米,人行道宽2 米。道路配套建设雨水、污水、中水、弱电、电 力、照明等市政管线。 (3)同德街:西起银河路,东至经六路南延,全长2200米,道路红线37米,建筑红线50米。机动车道宽21米;两侧分车带宽2.5米,非机动 车道宽3.5米,人行道宽 2 米。道路配套建设雨水、污水、中水、弱电、电力、照明等市政管线。 (4)经六路南延:北起闻韶街,南至光明街,全长1315米,道路红线50米,建筑红线80米。机动车道宽21米;两侧分车带宽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2米。道路配套建设雨水、污水、中水、弱电、电力、 照明等市政管线。 (5)龙海路南延:北起闻韶街,南至黄河大街,全长2580米,道路红线25米,建筑红线40米。机动车道宽15米;两侧分车带宽1.5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2米。道路配套建设雨水、污水、中水、弱电、电 力、照明等市政管线。 (6)光明街:西起G220国道,东至经六路南延,全长5270米,道路红线50米,建筑红线80米。中央绿化带宽8米,机动车道宽21米;两 侧分车带宽2.5米,非机动车道宽3.5米,人行道宽2米。该路共分两部分建设,其中银河路至经六路南延段,全长约221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和雨水、污水、中水、弱电、电力、照明等市政管线工程;其余路段本次仅实施道路工程和雨水、污水、中水、照明等市政管线工程。所有 路段道路沿线均新建5 米*4米水渠。 (7)经五路南延:北起新元大街,南至秀水街,长1440米,规划道路红线30米,建筑红线50米。机动车道总宽15米;两侧分车带宽2米,非机动车道宽3.5米,人行道宽2米。道路配套建设雨水、污水、中水、 弱电、电力、照明等市政管线。 3.2济南市济阳区融媒体中心建设PPP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一处融媒体中心,以及绿化、硬化和管网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102.00平方米(约合28.65 亩),其中主要融媒体中心占地面积约6112.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0.2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190.29平方米。 主要包括1200㎡大演播室、400㎡中演播室、140㎡新闻直播间、280㎡多功能演播室以及9790 ㎡其他业务用房等。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景观、绿化工程5730.75㎡,室外道路、铺装工程7258.95㎡,室外管网工程 12989.70㎡等。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预算:济南市济阳区滨河片区市政设施建设PPP项目总投资165653.11万元、济南市济阳区融媒体中心建设PPP项目总投资20287.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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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资金来源 1.1济南市济阳区滨河片区市政设施建设PPP项目总投资165653.1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为33653.11万元(济阳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1%,出资336.5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中标社会资本占股99%,出资33316.5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占总投资20.32%;项目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部分,占总投资79.68%,拟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信托、基金等渠道筹集。 1.2济南市济阳区融媒体中心建设PPP项目总投资20287.5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为4287.58万元(中标社会资本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占总投资21.13%;项目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部分,占总投资78.87%,拟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信托、基金等渠道筹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新建项目中BOT(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的方式运作。 3、合作期限 3.1济南市济阳区滨河片区市政设施建设PPP项目合作期限为17年,共分三期建设: 一期建设期两年(2020-2021年),运营期 15 年(2022-2036年) ; 二期建设期一年(2023年),运营期 13 年(2024-2036年); 三期建设期两年(2024-2025年),运营期 11 年(2026-2036年)。 3.2济南市济阳区融媒体中心建设PPP项目合作期限为 16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2020 年),运营期 15 年(2021 年-2035 年)。 4、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资质要求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共配备两人;滨河片区市政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融媒体中心建设PPP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在本单位注册,2019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且未担任其他在施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 4.3信用状况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禁止进入山东省工程建设市场或山东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4财务要求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状况良好,均无亏损。 (3)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能够为滨河片区项目提供不少于13.2亿元的银行融资意向函,为融媒体中心项目提供不少于1.6亿元的银行融资意向函。 4.5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确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工程建设施工任务一方的资质为准)。 (3)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出资比例等。其中,联合体各成员股权份额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并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 (5)联合体应制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项目招标、开标、投标等一系列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6其他要求 (1)济阳区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国办发[2015]42号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2)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审查小组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凡符合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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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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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3日起,至2020年3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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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济阳区财政局(本级) | 地址:济阳区正安路10号 |
联系人:王科长 | 联系方式:8423665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卓睿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海信贤文中心2号楼906 |
联系人:刘宝明 | 联系方式:0531-88755012 |
『专家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