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商河县委员会组织部乡村组织振兴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以组织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济南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党建信息化试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商河县实际,开展济南市商河县乡村组织振兴大数据中心平台项目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总金额为577.162万元,项目地点位于济南市商河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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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1、县镇村三级站点硬件;2、配套党建专有云服务;3、业务应用系统;4、县级指挥中心建设。数量及预算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商河县县委组织部《济南市商河县乡村组织振兴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建设方案要求,满足附件设备、系统技术参数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合格要求。详见附件设备技术参数。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落实政府采购关于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相关规定。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项目地点:商河县县委组织部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党建专有云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除党建专有云服务)质保3年,硬件质保3年。 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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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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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3日起,至2020年4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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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商河县委员会组织部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商中路318号 |
联系人:卜范红 | 联系方式:8488018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凤凰路2116海信创智谷2号楼10楼1001室 |
联系人:张梅香 | 联系方式:13625317858 |
『论证资料、方案及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