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2020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洋生态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洋生态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为一个包,采购预算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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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本项目为2020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洋生态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共建设2处自动监测站,包括监测站点仪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监测站房的建设及监测系统的搭建等。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及时掌握海洋生态环境水质量动态。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实施时间: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快速、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验收规范等。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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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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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3日起,至2020年4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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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 |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 |
联系人:商主任 | 联系方式:1531837065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红河路219海通创客中心1号楼515室 |
联系人:印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036663 |
『终版采购需求公示——水质自动监测站.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