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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广播电视台2020-04-03发布泰安市泰山区广播电视台高清摄像机设备购置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23-09-01 15:18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泰安市泰山区广播电视台     编辑:十环张       浏览:8    
核心提示: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技术标准要求及验收需要。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6、供应商资格要求:
泰安市泰山区广播电视台高清摄像机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该项目为泰安市泰山区广播电视台高清摄像机设备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4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高清摄像机设备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技术标准要求及验收需要。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货物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且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次年3月支付4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无息)。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3日起,至2020年4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泰山区广播电视台 地址:泰安市东湖路371号
联系人:韩兵 联系方式:0538-618915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双龙路1003华城丽景湾西门南邻
联系人:邱娜 联系方式:0538-8511886
『需求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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