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械铸造园区绿化工程施工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就其所需单县机械铸造园区绿化工程施工实施公开招标,项目预算:522.198502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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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单县机械铸造园区绿化工程相应绿化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项目预算:522.198502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要求,满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5.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工期要求 30日历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7.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要求及行业要求。 9.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 10.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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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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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8日起,至2020年4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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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张峰 | 联系方式:0530-4657912 |
2.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经济开发区长江路6658中达御园10号楼 |
联系人:王雪莹 | 联系方式:18653049592 |
『需求方案(审核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