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河湖“四乱”问题排查及暗访检查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办河湖〔2020〕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9〕16号)、《山东省河湖违法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聊城市第4号总河长令、《聊城市河长制湖长制暗访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依据河湖划定的管理范围,对全市县级以上河湖渠水域岸线“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用人工核查及遥感影像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级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暗访。预算为:1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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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按照《山东省河湖违法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根据已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对全市县级以上河湖渠水域岸线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采用人工核查及遥感影像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级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暗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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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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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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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水利局 |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48号 |
联系人:刘鹏 | 联系方式:0635-8219434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东昌路159 |
联系人:王荟 | 联系方式:16606356363 |
『聊城市河湖“四乱”问题排查及暗访检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docx』 |